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续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贵发改投资【2010】 192号文、贵发改投资【2011】3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平市长安经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
建设规模:厂区近期(2015年)按0.5万m³/d建设,远期(2025年)按2.0m³/d建设
合同估算价:约1678万
要求工期: 11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要求的土建、水电、电气、自控及设备管道工程施工、安装及设备调试。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处理或生活污水处理)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2000元,图纸押金于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时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
10. 交易服务单位
桂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775-3380263)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平市长安经济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桂平市民政局五楼 地 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邮 编: 5372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陈宁 联 系 人: 何丽娟
电 话: 18978566968 电 话:13481154461
传 真: 传 真:0771-5823850
电子邮件: gpch8090@163.com 电子邮件:3421494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