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清河截污管网工程招标补遗公告
平舆县清河截污管网工程招标补遗公告
根据《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3]68号)和平舆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27号,凡参与平舆县清河截污管网工程的投标企业应按招标要求在开标前签署法人代表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及时缴纳诚信保证金,具体如下:
1、 各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及法人证明、项目经理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28日,与我公司签署法人代表投标诚信承诺书,签定地点:平舆县东皇大道219号2楼办公室。逾期不签署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 施工标段各投标企业应在开标前缴纳诚信保证金1700万元。监理标段各投标企业应在开标前缴纳诚信保证金30万元。诚信保证金必须按时汇入下列指定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县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账 号:41001507910059912345
3、 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30(请各投标企业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各投标企业的诚信保证金到到账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交纳诚信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同时注明标段编号。
4、 招标控制价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甘先生 电话: 18039657166 ;
代理机构: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话: 13839636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