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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产业集聚区(西南区)纬一路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1 16: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产业集聚区(西南区)纬一路工程一标段已由洛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产业集聚区(西南区)纬一路工程一标段

2、招标编号:DHLY—2015—088

3、建设地点: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4、建设规模:西起经一路东至经三路中心线外152m

5、工    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4、近三年来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409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据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9时30分

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

    址: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联 系 人:郭先生

    话:18736331503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话:15237910980  15637968019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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