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移民安置区新房子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移民安置区新房子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已由 以云移复[2015]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弥勒市财政部门批准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弥勒市新哨镇;
2.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办公楼、厨房、厕所、篮球场、大门、室外太阳能路灯及供水管网等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投资:183.00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名录外的投标申请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注:凡因投递影响本工程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并同时上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岳云飞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高友福
地 址: 弥勒市新哨镇 地 址:开远市甘科所28幢1单元202号
邮 编: 652300 邮 编: 66169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刘露露
电 话: 13987368346 电 话: 0873-6181151
传 真: 0873-6181151
电子邮件: 2756928085@qq.com
开户银行: 农行开远市支行
账 号: 2406970104000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