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 0814-15031068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数量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双向行驶多功能消防车 | 消防设备 | 1套 | 消防 | 含底盘、发动机、液力机械变速器、主驾驶室及副驾驶室等 |
2 | 消防设备 | 消防设备 | 1套 | 消防 | 含消防头盔、扩音器、灭火防护服、消防手套、灭火防护靴等 |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1 :600万元; 包2 :213.98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2日至2015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6.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需邮购另收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7.2、投标人应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7.2.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2.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2.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2.4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2.5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7.3.提供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6.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7.7、合同包1投标人承诺车辆符合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的要求。
7.8. 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7日 9:00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7日 9:00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11.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严助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66号
联系方式:0591-87819582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19863
传真:0591-87767987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