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一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兰大一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GJ150820767
一、招标条件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的委托对兰大一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2、项目名称:兰大一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项目
3、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交付之日止
4、资金来源: 自筹
5、招标范围: 兰大一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6、建设规模 : 77446平方米
7、估算总投资: 约3.3亿元
8、建设地点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9、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格证书;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人员配备合理。(本项目所有审计人员均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非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更换;其他审计人员均为本公司注册人员。)
4、 投标人近5 年内(2010 年7 月至今)至少应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造价咨询,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近5 年内(2010 年7 月至今)至少应主持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造价咨询;类似项目是指医院综合楼项目的造价咨询;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6、 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需是本项目的负责人;
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8、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数字证书后并报名,于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28日,每日0:00-24:00,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购买标书、参加投标等后续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15日09: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三开标大厅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jy.gansu.gov.cn)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购买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文件,投标的“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联 系 人:张辉
联系电话:0931-835667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厦
电 话:(0931)8179677
财 务 室:(0931)8179777
传 真:(0931)4634577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405室
投标保证金请电汇至以下账户: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