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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鸬鹚屯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1 12: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鸬鹚屯河段防洪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鸬鹚屯河段防洪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5〕4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602698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

联系方式:兰彩丽/0774-52877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07746026982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46号-15号(市建规委院内)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鸬鹚屯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水水管【2015】7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桂财建【2015】115号及贺州市财政局和贺州市水利局贺财建[2014]91号文下达了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鸬鹚屯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投资计划890.85万元,项目法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5〕46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

建设规模: 治理河道总长1.7605km(防洪堤长548.68m,护岸长1211.82m)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101日,完工日期为20151229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鸬鹚屯河段防洪整治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防洪堤、护岸工程及附属建筑物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90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

I标段为:新建堤防长度548.68m(桩号DL0+000.00~DL0+548.68),护岸155.84m(桩号DL0+548.68~DL0+704.52),排水涵管2座,下河步级3座。本标段投资额约386万元。

Ⅱ标段为:新建护岸长度1055.98m(桩号DL0+704.52~DL1+760.50),下河步级6座。本标段投资额约29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中小河流治理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或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831日至97日,每天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电话:0774-5137812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帐号:2104380529219516503),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5 9 7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并且只能中一个标段。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4年8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92290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

联系人:兰彩丽

电 话:0774-528775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州市新风街46号-15号(市建规委院内)

邮 编:542899

联系人: 徐俊浩

电  话: 0774-6026982

 

 

 

招标人: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二十一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31日 08:00 至 2015年09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鸬鹚屯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水水管【201578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桂财建【2015115号及贺州市财政局和贺州市水利局贺财建[2014]91文下达了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大宁河贺街镇鸬鹚屯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投资计划89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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