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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所需延津县僧固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1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僧固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僧固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2项目概况:道路建设面积14391㎡,C25砼路面,厚18cm。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3项目地点:延津县僧固乡境内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之间连续12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资料。

3.8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 21  日至2015年 8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 16 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86038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71-63899156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5年8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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