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行政服务大厅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5】-071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焦作市行政服务大厅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焦作市行政服务大厅改造工程,其中包含金属踢脚线、原玻璃贴膜专业吸音防火膜、墙柱面细木工板打底贴15㎜厚木质吸音板饰面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10日历天(节假日施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纪要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控制价:¥415992.6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含贰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资质;
3.3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2012-2014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从业人员需在《焦作市建筑市场信息系统》有诚信档案记录。详见焦建(2015)36号文,开标时提供原件(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咨询电话:0391-3557219)。
3.7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验证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3.8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4.3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一个(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场所类似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三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为
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厅(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889号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391-3568551 电 话:0391-26199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nzkdlf@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监督单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1-3568791 0391-3568781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