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5-65-3项目(机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5-65-3项目(机房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2143HG189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5-65-3项目(机房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1,999,985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机房建设,详见用户需求书 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3. 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②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质(省外企业企业安防资质需在本省备案登记)。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 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②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质(省外企业企业安防资质需在本省备案登记)。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需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近半年社保证明。 7.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的,不允许参与投标:①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处罚期内的;②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③近5年来所承接的工程出现较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④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允许投标的其他情况。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2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张工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62791661 | 电话: | / |
传真: | 83301107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杨先平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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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