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 2.5 万元人民币; 上述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信用)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信用)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或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76728935901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58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消防支队综合训练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投标(信用)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