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四塘镇二期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YZB2015-006SG-XYGL)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桂区四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四塘镇二期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四塘镇二期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YZB2015-006SG-XYGL
项目地点:临桂区四塘镇;
项目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个日历天内完工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竞标内容: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 2015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30栋-2座)。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场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近一年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2)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3)近三年(2012年8月)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报名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30栋-2座)。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30栋-2座)开标大厅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30栋-2座)开标大厅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临桂区四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30栋-2座
联系人:何毅 电 话:0773-5802168
采 购 人:临桂区四塘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