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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管理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1 09: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管理局

 址:泰安市泰山区名堂路中段

联系方式:0538-8227298

联系人:宋主任  于主任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山区长城路3号圣地大厦A1622

项目经理:芦亚林      电话/传真:0538-6188271

邮箱:huaantaitaian@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SQ2015-221、TSQ2015-228

四、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管理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HATTA-2015-022

五、招标控制价:380.5532万元,其中:

第一标段:19.8万元;

第二标段:6.7万元;

第三标段:33.5万元;

第四标段:109.4732万元;

第五标段:11.08万元;

第六标段:200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第一标段: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取证用品、对讲机采购;

第四标段:统一服装采购;

第五标段:执法防护设备采购;

第六标段:车辆采购。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承揽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和条件。

7.2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和不良行为。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借用其他企业资格、资质、业绩证明等各种证明文件材料的企业进行投标。

7.4第一标段还应具备:报名时需提供原厂售后承诺服务承诺书原件,整机3C认证,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7.5第三标段还应具备:所投报的执法记录仪产品应入围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颁布的《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检测合格产品目录》,需提供入围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长城路3号圣地大厦A1622

方式:凡有意购买者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七项所要求的其它资料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现场报名;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2015年9月10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

地 点: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管理局会议室

十一、开标日期:2015年9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管理局会议室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名堂路中段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十三、监督部门:

泰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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