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设备采购(招标编号:2015-FZSG196)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2015-FZSG196 批复号:2015年榕财采计[201]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招标单位 | 地址 |
一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设备采购 | 1批 | 118.3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福州市 |
3.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31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 项目联系人:沙万利
5.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15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6.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 投标人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①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09:15(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09:15(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0. 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1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