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1 08: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KL-ZB【2015】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州妇幼保健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采购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高频电刀、手术显微镜采购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 手术移动无影灯、麻醉气体监护仪采购 |
本项目三个标段,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三个标段均可参加报名。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采购,采购预算金额:140000.00元;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高频电刀、手术显微镜采购,采购预算金额:118000.00元;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手术移动无影灯、麻醉气体监护仪采购,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172000.00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至报名现场审验报名,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4.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七.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法人企业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和经销商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5)如果投标系统及设备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6)专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系统及设备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在云南省内设有专业的特约维修站或服务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设备及系统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产品需拥有国家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人民币1400.00元(大写:壹仟肆佰元整);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人民币1100.00元(大写:壹仟壹佰元整);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人民币1700.00元(大写:壹仟柒佰元整)。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投标人应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汇款凭证及以上证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楚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账户名称: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云南楚雄分行楚威支行
银行账号:53001706136050641212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
招 标 人: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太阳历大道130号440室
联 系 人:马莎 联 系 人:李垠润
电 话:0878-8984225 电话、传真0878-3373396、0878-3111876
日期: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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