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莒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DHZB-027
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莒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莒南县境内
2.2招标范围:莒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2.3.工程规模及标准:路面宽6米,类型为 16cm水泥稳定层+ 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或5cm沥青混凝土面层),全长28公里。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名称 | 地点 | 总里程(km) |
第一标段 | 岭泉镇 | 5.8 |
第二标段 | 涝坡镇 | 9.8 |
第三标段 | 相沟镇 | 12.4 |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项目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资格:
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施工业绩,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
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窗口)参加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接受授权委托人报名);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全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
(6)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中必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
(7)外地企业进临沂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2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请携带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
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伍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柒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玄工
联系电话:1526449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