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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莒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0 16: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莒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DHZB-027

 

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莒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莒南县境内

2.2招标范围:莒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2.3.工程规模及标准:路面宽6,类型为 16cm水泥稳定层+ 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或5cm沥青混凝土面层),全长28公里。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名称

地点

总里程(km)

第一标段

岭泉镇

5.8

第二标段

涝坡镇

9.8

第三标段

相沟镇

12.4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项目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资格:

  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施工业绩,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于20158202015826(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窗口)参加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接受授权委托人报名);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全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

  (6)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201211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中必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

  (7)外地企业进临沂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2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请携带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8202015826(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

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700/份(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916900,地点为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伍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柒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玄工

   

    联系电话:152644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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