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高速高炮广告位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中共济宁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高速高炮广告位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中共济宁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高速高炮广告位租赁项目经济宁市财政局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人:中共济宁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1号
1、项目编号:JNGP/2015/G0013
2、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高速高炮广告位租赁项目,共需租赁高速沿线广告位6处,不得拆开报价,租期均为1年,预算共计131万元,具体如下:
济宁市委外宣办高速高炮广告点位明细表 | ||||
序号 | 位置 | 媒体形式 | 媒体尺寸 | 备注 |
1 | 京台高速万德立交南北5公里内 | 双面立柱 | 18米×6米×2面=216㎡ | 同一公里数,平行对立媒体 |
2 | 京台高速泰安西收费站口南北5公里内 | 双面立柱 | 18米×6米×2面=216㎡ | 同一公里数,平行对立媒体 |
3 | 京台高速泰安瓷窑收费站南北5公里内 | 双面立柱 | 18米×6米×2面=216㎡ | 同一公里数,平行对立媒体 |
4 | 京台高速曲阜北收费站口5公里内 | 双面立柱 | 18米×6米×2面=216㎡ | 同一公里数,平行对立媒体 |
5 | 孔子大道与京台高速交汇处 | 三面立柱 | 18米×6米×3面=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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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许家立交内 | 三面立柱 | 18米×6米×3面=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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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实行纸制投标文件投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4.4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核(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4.5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6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7 其他资质要求:拥有合法处分该广告牌的使用权,使用权年限大于本项目租期。
4.8 联合体投标
4.8.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本项目不必报名,可直接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9、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537-2967878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雷西法
联系电话:0537-3202190 3202118 传 真:0537-2397269
具体详细请登陆:济宁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jnzfcg.gov.cn
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