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K133+680等22座桥梁增设限高门架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K133+680等22座桥梁增设限高门架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J-2015N397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保定管理处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涞水县冲之大街17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456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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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20 |
采购方式:公开 |
1.项目名称:河北省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K133+680等22座桥梁增设限高门架工程施工。 2.项目概况: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K133+680等22座桥梁增设限高门架工程施工。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9月20日。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 |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高速公路养护及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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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2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限高龙门架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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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跃进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北)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 “二类(甲级)”证书(含备案证明)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十六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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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袁贺 |
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6219117、86056498-820 |
传真电话:0311-86219087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063928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