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中学)(广东华侨中学金沙洲校区游泳馆恒温恒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东华侨中学 的委托,对 广东华侨中学金沙洲校区游泳馆恒温恒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XTC-152809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华侨中学金沙洲校区游泳馆恒温恒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935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范围:金沙洲校区游泳馆恒温恒湿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投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9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请自带U盘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10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10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具体办事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高工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话: | 020-83180883 | 电话: | 020-83346636 |
传真: | 020-83183022 | 传真: | 020-83346636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起义路158号 |
邮编: | 510000 | 邮编: | 510000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李群堂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张主任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18088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346636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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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1209071987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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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