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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社会资讯平台税法宣传服务项目更改及延期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0 15: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社会资讯平台税法宣传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098)因故更改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5-098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社会资讯平台税法宣传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社会资讯平台税法宣传服务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且采购方确认广告内容后,3个工作日内上画完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则为签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除外);

3、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要求发布媒体(车亭灯箱、路名指示牌、应急办灯箱、户外LED)的广告发布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价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则为签名);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则为签名)(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9月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9月1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6日14:30-15:0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6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9月6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63072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麦敏静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10(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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