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宝丰县人民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宝丰县人民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5—AG--024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该项目划分3个包,招标内容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装备:
A包: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网络直播系统、便携式音箱带话筒、打印复印一体机、等;
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
B包: 路由器、吸尘器、外网交换机、高清监控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
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装备
C包:电视支架、功率放大器、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稳定器、照相机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A包、B包、C包)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A包中的网络直播系统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加盖印章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商(经销商)具有安防一级资格;B包须具有路由器、外网交换机、高清监控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电脑原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加盖印章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C包中电脑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加盖印章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4、所投设备产品路由器、外网交换机生产厂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入网证、产品RoHS认证材料(外网交换机生产厂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国内研发机构需通过CMMI4认证并提供官网查询截图及认证证书。(注: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B包)
3.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包相关的资质证件。⑥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现场发售;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场发售、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6.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宝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2761609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3383889 18837521506
招 标 人:宝丰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