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2015年生态农业示范县项目招标公告
枣庄市薛城区2015年生态农业示范县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农业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2015年生态农业示范县项目
项目编号:XZC2015-GCGK-050
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境内
项目规模:
标段 | 分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A包 | 秸秆生物反应堆专用菌种 | 秸秆生物反应堆专用菌种 | 6000公斤(10公斤/亩) |
B包 | 开沟机 | 开沟机 | 22台 |
C包 | 田间工程 | 400m3沼液储存池 | 2个 |
250m3沼液储存池 | 1个 | ||
150m3沼液储存池 | 1个 | ||
280m3沼气池 | 1个 | ||
20m3沼液储存稀释池 | 20个 | ||
田间沼液输送管网(含高压泵、喷灌设备)110/75/50PE管,微喷设施 | 63000米 | ||
D包 | 生态循环示范基地 | 设施栽培生物消毒 | 100亩 |
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 | 36台 | ||
双降解地膜 | 600亩 |
注:供应商可任选一包或多个包同时响应,但不得对单个包内货物拆解后响应。具体内容详细
配置、技术指标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应规定标准;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
要求的检测报告、专利技术等,承认并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C包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要求的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A包、B包、D包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包含本项目相应产品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经营范围,且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08月25日下午16时止
报名地点: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枣庄新城安侨国际写字楼B座五楼)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C包)④税务登记证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A包、B包、D包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09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薛城区泰山南路,民政局北侧)
八、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徐苗苗 郭宝化 0632-8637007 邮箱:sdc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