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2015专项资金项目(六、八、九、十、十三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河南省科学院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河南省科学院2015专项资金项目(六、八、九、十、十三包重新招标)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
河南省科学院2015专项资金项目(六、八、九、十、十三包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804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
河南省科学院2015专项资金项目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验收、调试、培训及质保服务等工作。重新招标标包如下:
河南省能源研究所
六包:
1、生物质组分分离设备
2、生物质合成气变换净化装置
八包:
1、无菌培养装置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
九包:
1、新型肥料中试试验设备
十包:
1、河南省化学催化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口)
河南科高辐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十三包:
1、河南省电子束辐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建设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 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合格的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营业执照中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品牌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3.3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取得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设备产品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4 合格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上述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设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及证件,并附企业简介、投标产品2012年1月1日以来的供货安装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不接受散装的资料),相关证明、证件、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
四、服务保障要求:
4.1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送货上门、安装、配置和调试工作。
4.2在郑州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
4.3在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后如遇系统工作故障时,能为用户提供各种应急服务措施。
4.4如遇到设备故障而无法及时修复设备时,向用户提供备品供用户临时使用。
4.5提供使用户掌握系统使用和简易维护的培训。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2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
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韦玉军 沈政 周圆芳 位小坤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传真:0371-69092276
邮 编:450046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