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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丰市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0 11: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陆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就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5821日至2015827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LFCGZX2015-29

   项目名称:陆丰市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温室及配套设施项目。 

2. 招标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195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4.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陆丰市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

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日历天数100天,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6.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

   ②.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有“温室工程或温室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的内容”的经营范围。且投标人在广东省内须有常驻服务机构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设备的制造和售后服务能力。

   ③.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内所投标记录中无不良或违法行为记录;

  ④.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报名的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就本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

   ⑦.投标人自行前往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须备以下资料:(1)查询申请书(申明查询事由);(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⑧.现场勘探确认书:投标人须向采购人了解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温室环境与要求,并取得由采购人出具的实地现场勘探确认书(勘探时间2015831日上午十点已报名供应商到采购人单位统一组织现场勘探)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821日至2015827日(截止时间 ,节假日除外)前携带如下证件到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经审查合格的单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须带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投标人须备以下资料自行前往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①查询申请(申明查询事由);②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2015910日下午14:00,逾期恕不接收。

9.开标评标时间:2015910日下午14:00

10.投标及开标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市财政局大院内市政府采购中心 

11.本项目采购人 陆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

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0660-8813680

12.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3.采购代理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1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财政局大院内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660-8883898       传真:0660-8883898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十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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