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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中学一号楼修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0 11: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红旗中学(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珠海市金湾区红旗中学一号楼修缮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ZHWZ2015-348GC

2、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中学一号楼修缮工程

3、项目地点:红旗中学校区;

4、项目内容: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另附)。

5、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叁仟伍佰捌拾元玖角柒分(¥433,587.97),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肆拾壹万壹仟玖佰零捌元伍角柒分(¥411,908.57),上述报价上限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超过该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自2015年8月20日起至2015年月26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三、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15:00。

2、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9月10日14:30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15:00整在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公开开标。提前、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参加投标的代表应出席开标仪式。

3、踏勘现场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

 

四、合格的投标人

    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珠海市外广东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并提供证明文件;

    4、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中学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1382307071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明聪(项目咨询) 3361206/13926947573 

邱会芳(标书售卖) 3361010    方欣(保证金事项)3361282

传真:0756-3361190                              邮编:519015

资金来往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中学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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