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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8: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ZFCG2015X0168

本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空调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50824 16:00(北京时间)前,向我中心针对某一品牌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品牌、参数要求、报价则作废。

5、对询价文件若有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变更答疑栏公布,请予以关注。其是询价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第三包 二中空调, 具体参数详见公告底部询价文件。

备注:1、附件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报价人提供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全套正品;报价包括货物的成本、利润、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即货物到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特殊情况须在报价单中说明。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会员已提交的可免)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会员已提交的可免)

3、 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每包须单独装订、密封)及“请勿在20150824 16:00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 本中心。

四、其他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书面反映。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慈光 电话:13733058448

2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祁门县中心南路144号财保公司(四楼)

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前程  电话:05594509603

邮编:245600

 

 


空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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