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华侨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普宁华侨医院 的委托,对 医疗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541PNG128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995,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分包 序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1 1 电外科工作站(氩气刀) 1套 904.5万元 2 钬激光外科手术系统 1套 3 全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1套 4 电动透析床 15套 2 5 全自动配血及血型仪 1套 9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2个分包,分包一序号1、2、3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序号4采购本国产品。分包二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可就任何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分拆。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 3、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 4、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5、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6、必须提供采购设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必须具有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0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09-1541PNG12804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赖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秦先生 |
电话: | 020-83172166 | 电话: | 0663-2122277 |
传真: | 020-83172223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地址: | 普宁市流沙玉华路西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赖俊锋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秦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17216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663-2122277 |
开户行: | 农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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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3790104000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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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