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加氢反应评价装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大学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 FXZB-2015092 下达编号:FJ[GK]20150807069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用途 | 招标单位 |
1 | 1-1 | 200mL加氢反应评价装置(自动) | 2套 | 188 | 详见招标文件 | 科研教学 | 福州大学 |
1-2 | 200mL加氢反应评价装置(手动) | 2套 | 68.4 | ||||
1-3 | 10mL加氢反应评价装置 | 4套 | 86.68 |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8月20日至2015年08月28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5.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传 真:0591-87278232
公司网址:http//www.fjfxzbdl.com E-mail:FXZB178@163.COM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6.3.1 2014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2015年其中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2015年其中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6.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3.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可以为复印件。)
6.5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6.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6.6.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六条和第七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8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4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15年09月14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 |
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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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