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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受助人员临时托养安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救助管理站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JX2015010
2.招标项目名称:受助人员临时托养安置服务采购项目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819日至2015年9 1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本项目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度下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
(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具备从事托养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的资质(具备民办非企业证书,开标前须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正常运营达一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持有餐饮卫生许可及消防安全证明(托养服务机构场所应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托养服务机构场所可以是自有产权 ,也可以是租赁场所。若是租赁场所,其租期自合同履约之日起应有不少于3年。(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场所租赁证明材料)
(7)投标人托养服务机构场所可供委托单位使用的床位数应达到200张以上,并具备男、女被托养人分区管理的场所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 9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9月 9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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