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0 08: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现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登录http://fs.emedchina.cn网站下载),公示期为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7日,共六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二、项目编号:CCCG201505G

三、项目内容:

采购人

产品名称

数量

控制金额(人民币)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60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准入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投标人须为所参与投标的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为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交有效的各级销售授权书和投标人上一级授权方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所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投标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            本项目允许国产产品或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6.            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

(由投标人进行售后服务的,无需提供此证明)

6.1        属于自设机构性质的,须提交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        属于委托代理性质的,须提交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3        属于自设办事处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7.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3.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还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复印件;②提供预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前3位注册号进行登记,以查询是否具备相应类别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六、答疑咨询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或采购人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人代理人亲自递交,逾期不再接收。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投标保证金交纳: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10号

吴小姐

0757-83618488

2. 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李先生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757-83636066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小姐、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3105871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A座702室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