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8月19日
采购项目名称: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BOAOZB15125701
采购人名称:曲阳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曲阳县恒山东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主任 0314-429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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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立群 0311-67305558/9-8035 15930115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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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高清同步录音录像2套、高清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2套、计算机取证系统1套、手机取证系统1套、爆炸物检测仪1台; 第二标段:指纹机2台、酒精检测仪2台、照相机3台、专业摄像机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16台、便携式打印机10台、笔记本电脑12台、台式电脑10台;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交货期:签定合同后1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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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还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第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经销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曲阳县土地局东院)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9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曲阳县国土局东院)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胡立群 |
联系方式:0311-67305558/9-8035 15930115140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7305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