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泰山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FZDT201508017-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县泰山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性质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曹县规划区泰山路;
2.2 工 期:40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合格;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项目规模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共计建设长度约为610米,路面宽18米,总面积约为116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3.4 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08月19日—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 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室(司法局四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报名);
(4)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后期检察院查询时须用。
4.3招标文件与图纸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4报名时要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凭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网站、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曹县青菏南路
联系人: 张主任
电 话: 0530-3226508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菏泽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 闫经理
电 话: 15065407388
电 子 邮件: sdfzcx01@163.com
201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