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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救灾用棉大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5: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民政厅救灾用棉大衣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COH2015713】
云南省民政厅救灾用棉大衣采购项目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经主管采购单位审批,该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条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省民政厅(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云南省民政厅救灾用棉大衣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并请各家投标申请人仔细阅读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相关内容,按照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   招标编号:YDCOH2015713
二、   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救灾用棉大衣采购项目
三、   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标段代码
是否进口
产品(项目)名称
计划采购数量
单价控制预算
交货地点
(备注)
1
A标段
棉大衣
18405
¥100.00元/件
云南省16个州市
四、   项目实施要求:
1.   支付条件:全部产品验收合格交付入库、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100%货款。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3.   交货地点:云南省16个州市, 或因救灾需要,按指令直接送至救灾现场。
4.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落地交货 ■安装验收完成
5.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   验收要求: 供货方交货时,采购方按合同有关要求检验产品是否符合合同有关要求。
 投标要求:
1.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该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资金、生产范围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生产和供货能力的货物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4.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其认证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必须涵盖所投相关产品;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 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昆明市白云路13号新迎南区商业街5幢一单元(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在外地的可通过邮购或远程的方式购买。
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李繁;联系电话:0871-66078591
接受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 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厦(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二楼开标厅7(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届时欢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ynggzy.com上发布。
十一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3.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5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
十二采购人信息: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系 人:杨银美
联系方式:0871-6573155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新迎南区商业街5幢一单元
邮政编码:650233
联系人:李繁
联系电话:0871-66078591/66078281
    真:0871-6607828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银行帐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607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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