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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兼卡口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5: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兼卡口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就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兼卡口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兼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HCHG1507-123

四、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菏泽市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104套电子警察兼卡口系统;

二标段:菏泽市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106套高清卡口;

本项目兼投兼中;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应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领取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时提供一份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有一级安防资质,并同时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能够提供卡口、电警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厂家授权为单一授权,即参与本项目的生产厂家只能针对一家投标人进行授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八、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50万元;二标段:25万元;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在2015年9月14日17时00分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投标人名称要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28620189949     

九、质疑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邮箱:sdzbmandy@163.com。

十、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于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本次公告发布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开标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15日9时30分;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15日9时30分

十三、招标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成先生

招标人联系方式:0530-33360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永曼      

电 话:0531—81917632

邮  箱:sdzbmandy@163.com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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