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涉密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5: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涉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根据相关部门批复,本项目属于涉密采购范畴,招标文件不进行公示,投标人应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及《保密协议》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2015-MY116

2. 招标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涉密采购

3. 招标项目预算:合同包一人民币 30 万元;合同包二人民币 30 万元;合同包三人民币 234 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4.2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2 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开发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开发商)出具的销售代理资格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3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保密协议。

5.4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8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8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1 保密协议 (按提供格式盖章签署,请点击打开);

6.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7.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合同包,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9日下午02:30-03:00(北京时间)。

9.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9号高要区行政中心二楼评标1室。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 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办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8-8394838

1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14.3 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吕先生、梁先生    电话:0758-8399518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地点

项目完成期

互联网特定目标

管控系统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肇庆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

网络信息调查取证系统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肇庆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

电子物证采集分析系统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肇庆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