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434H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804]-3711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标识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232,600.00);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内完成交货、安装、摆放及其他交付使用程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若第一次报名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单位不足三家,将延期报名,延期报名期间将不再局限于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8 月 20日~8 月2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2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9 月 9 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9 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216202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刘先生、0756-3361075(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方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事项)
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人民医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