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规范和优化设置道路交通指示牌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托对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规范和优化设置道路交通指示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FJMJQZ2015061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一 | 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规范和优化设置道路交通指示牌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曾先生:0595-28018091 |
3.招标公告发布及标书购买时间:2015年 8 月 19日至2015年 8月 25 日(工作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招标文件支持网上下载,接受邀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缴纳或转帐。
4.项目联系人:施先生、周小姐
5.联系电话:0595-22700002、0591-87804050
E-mail: 2420461050@qq.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
4)具有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28.124万元,超过预算价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2。
投标方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必须提供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⑥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⑦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除③和⑧点外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0日上午09:00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泉秀路交叉口毅达商厦02号楼A203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
10.购买标书转账: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帐 号:13650000000136346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泉州分行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帐 号:152550100100151930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