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含前处理微波消解仪)、快速溶剂萃取仪采购(国际)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含前处理微波消解仪)、快速溶剂萃取仪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0860-154B15212701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石洞子沟路塔西街5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华0314-2276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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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超雪 0311-83055139-8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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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含前处理微波消解仪),1套。快速溶剂萃取仪,1台。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采购用途:1.用于实验室各类样品的消解前处理过程,为实验样品中主量及微量元素的分析提供高效优质的样品制备。2.用于实验室样品中有机污染物,农药残留含量的萃取分析前处理。 |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北省 |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③投标人必须为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含前处理微波消解仪)、快速溶剂萃取仪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厂商的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须提供的上述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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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 |
开标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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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范超雪 |
联系方式:0311-83055139-8093 |
传真电话:0311-83055026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55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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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