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教体局2014年长效机制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蔡县教体局2014年长效机制资金项目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 “豫财建【2014】153号”文件精神,经新蔡县人民政府批准投资建设,招标人为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CJS2015-047
2.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情况已落实。
2.3项目工期: 150日历天(以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如有)、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 | 学校名称 | 建筑面积(㎡) | 标段面积(㎡) | 结构形式 |
1 | 新蔡县化庄初级中学宿舍楼 | 2779.55 | 2779.55 | 砖混 |
2 | 新蔡县龙口镇大杨庄小学综合楼 | 1070.28 | 2045.43 | 砖混 |
新蔡县龙口镇中心小学综合楼 | 975.15 | 砖混 | ||
3 | 新蔡县十里铺乡黄店小学功能室 | 876.54 | 1970.1 | 砖混 |
新蔡县三里湾小学办公楼 | 509.2 | 框架 | ||
新蔡县十里铺乡至堂小学功能室 | 584.36 | 砖混 | ||
4 | 新蔡县龙口镇范庄小学宿舍楼 | 901.42 | 2343.64 | 砖混 |
新蔡县宋岗乡中心小学综合楼 | 828.66 | 砖混 | ||
新蔡县河坞乡张庄小学功能室 | 613.56 | 砖混 | ||
5 | 新蔡县佛阁寺中心小学综合楼 | 674.79 | 1900.98 | 框架 |
新蔡县关津乡牛湾小学功能室 | 628.53 | 砖混 | ||
新蔡县河坞乡电力希望小学功能室 | 597.66 | 砖混 | ||
6 | 新蔡县孙召镇初级中学宿舍楼 | 923.7 | 1759.72 | 砖混 |
新蔡县棠村大王寨小学功能室 | 493.1 | 砖混 | ||
新蔡县孙召镇柏陈庄小学综合楼 | 342.92 | 砖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项目经理如有在建、中标、预中标、已在网上公示的中标结果,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
3.3企业所派参于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测量员)等岗位、职称、资格等证件,从招标文件获取时到竣工结束后不得更换、转借、挂靠。
3.4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期间)。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每个投标企业只可投1个标段。
3.7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中标企业非法转包项目依法追究制。凡发现不按投标文件组建项目部经通知拒不整改的、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部组成人员、非法转包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连续三次不在现场的拒绝参加以后教育建设项目的投标,取消本次的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
3.8合同签订
开标后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其挂靠、转借资质、无实际施工能力、提供虚假资料者,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十日内中标人必须到新蔡县教体局签订施工合同,超出十日的按每天5000元标准扣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扣除完毕后仍然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六大员岗位证书、投标企业近三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和电子版图纸(AutoCAD-2007版本及以上、天正建筑2008版本及以上版本打开) 1000 元每标段;如需纸质版本图纸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投标保证金
每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
收款人户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户:1715127329100002228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
行号:1025 1191 2737
联系人:王华梅 联系电话:0396-3721020
注: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如XCJS2015-047号)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其印章。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和收款方银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企业携带上述凭证到工程中心(到二楼西头工程招投标中心)找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最后交到二楼财务室,由财务室一周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如有丢失,经财务室查询确认确实没有退还的,投标企业需携带打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发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然后到分中心和中心领导处签字后退还。
6、付款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付款方式:以单体工程进度拨款方式,单体工程主体工程完工(框架结构填充墙体砌筑完毕)并检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单体工程价款的40%,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递交完竣工资料后支付本单体工程合同价款的40%(若有对工程质量,投诉或质疑情况出现,须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支付本单体工程价款的15%,剩余单体工程5%的合同价款作为质保期工程维修保证金,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不发生维修费用再行支付。
7、开标: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7.2开标时投标企业须由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共同到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电 话:15839636569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371-55022102 1853005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