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救助管理站受助人员临时托养安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救助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受助人员临时托养安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受助人员临时托养安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X2015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91-837066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0591-837062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6.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度下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必须具备从事托养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的资质(具备民办非企业证书,开标前须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正常运营达一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持有餐饮卫生许可及消防安全证明(托养服务机构场所应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托养服务机构场所可以是自有产权 ,也可以是租赁场所。若是租赁场所,其租期自合同履约之日起应有不少于3年。(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场所租赁证明材料)(7)投标人托养服务机构场所可供委托单位使用的床位数应达到200张以上,并具备男、女被托养人分区管理的场所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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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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