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专业设备采购(63)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长春理工大学委托,对其所需的专业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0727]-7761号
2.招标编号:JLCTTC-15YZFHW1239-1/2
3.招标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专业设备采购(63)
4.标的内容:
4.1 专用设备:
第一包:FE-SEM制样氩离子抛光设备1套(采购预算51万元)
第二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套(采购预算78万元)
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4.2采购用途:自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19日 至8月25日 (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6.1营业执照复印件
6.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5年9月8日 1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人处。
采 购 人:长春理工大学
项目联系人:宋 老师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联 系 电话:0431-855824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3301012830013112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431-82771976、88906656
E-mail:jlbidding@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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