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英河(新月铁路—新安路)景观治理工程(水利部分)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委托,就群英河(新月铁路—新安路)景观治理工程(水利部分)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群英河(新月铁路—新安路)景观治理工程(水利部分)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13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群英河(新月铁路—新安路)景观治理工程(水利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预算的编制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凡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近三年来(2012年1月1日至开标前)承接过2000万以上河道治理工程设计工作(合同);
4、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5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时
2、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57293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9020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焦作分行
账号:1709020319200050059-000000002
注: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公司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