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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物分析技术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0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物分析技术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资金已落实。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物分析技术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CCG2015-0850
2.2 招标内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物分析技术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项目的八杯智能药物溶出试验仪、消解炉、加热板、立式高压灭菌器(100升)、超净工作台、综合药品稳定性试验箱、电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进行采购(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各竞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2.4 交货地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 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曾经成功地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和服务经历;
3.5 同一品牌规格的产品,仅能由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经销商唯一一方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设备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9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包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1 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8783223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翁学丽
联系电话:15125905418 0878-3241780
 
 
招标公告4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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