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流域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抚仙湖流域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CZ-2015-670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交建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抚仙湖沿湖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抚仙湖流域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期: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采购内容:拉粪车、密闭式吸粪车、垃圾斗、钩臂式垃圾清运车具体供货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合同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厂家销售公司或授权经销商,不允许转包;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3.3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备拟投产品(密闭式吸粪车、钩臂式垃圾清运车)生产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密闭式吸粪车、钩臂式垃圾清运车)厂家唯一授权书。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于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单位在册人员持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北路西侧嘉阳商业城7幢3楼),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com)玉溪政府采购网(www.yxgp.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xsjyzx.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交建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抚仙湖沿湖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梅
电话:13988456685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北路西侧嘉阳商业城7幢3楼
联系人:黄秋双(13095307117) 曹然(13888391934)
电话:0877-2667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