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派出所食堂项目承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委托,就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派出所食堂项目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PTZ-2015-TZ08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⑵须为餐饮企业或星级酒店或餐饮专业管理公司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华中大厦2单元2003室,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09:30。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35号(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09:30。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35号(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现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橇
联系电话:0576-88601313
传真:0576-88885550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华中大厦2单元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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