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J018062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JX20150080
2.招标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肆佰贰拾万元整(¥4,200,000.00元)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本项目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6.投标人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6.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5)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环保、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的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以及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投标截止时间:
8.开标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里47号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