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BJJF-2015-123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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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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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于老师电话:010-8071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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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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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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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711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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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资金:307854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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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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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教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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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厨房设备购置和工程部分,所购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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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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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如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主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具有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须包括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社保); (6)投标人应具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 (8)投标人应提供所投燃气灶具、蒸箱类设备的检验报告; (9)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0)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11)投标人须具有平面方案设计及施工系统图设计的能力; (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项目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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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记录的入账票据凭证、近三个月缴税记录的入账票据凭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蒸箱类设备的检验报告、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项目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声明及相关资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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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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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至8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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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7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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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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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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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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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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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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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葛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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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6711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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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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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有效期至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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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