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图书馆、阅览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ZCGC-150897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图书馆、阅览室装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单位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图书馆、阅览室装修工程;
2.2供货地点: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工;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近年(2012-2015年7月)内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7其他要求:(1)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注册建造师证,(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2楼)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 9月11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32158897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王东
电 话: 0431-80668172 1584310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