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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5: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
2.2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 29 号
2.3工程地点: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 
2.4建设资金:约470万,已落实
2.5工程规模:厂区道路,给水,雨水等工程及污水厂两厂区路灯(含安装、不含路灯基础及路灯间电缆)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
二标段: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路灯采购工程
2.7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一标段:
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在有效期内。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3.3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建工程。
3.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二标段:
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二污水处理厂路灯采购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有招标产品供货及安装经验,能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能力。
4.3投标人须是路灯、灯具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 8 月 18 日至2015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一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未在建工程承诺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
二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销售公司的授权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8 日下午14时3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招标人不负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潢川县城区
联系人:祝先生
电 话:0376-396225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羊山新区凤凰牡丹园
联系人:池女士
电 话:1863768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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