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干渠仁和段挡土墙灾毁修复工程 (采购编号:GZSKST15-10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干渠仁和段挡土墙灾毁修复工程(采购编号:GZSKST15-1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ST15-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干渠仁和段挡土墙灾毁修复工程
三、采购预算:预算人民币573862.49元(其中工程费用人民币571292.18元,工程保险费用人民币2570.81元)。
四、采购内容:详见广东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及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汕头分院出具的施工图纸。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与投标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
3、 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且通过终审;
4、 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其复印件);
六、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GZSKST15-102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5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广东省外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二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该企业注册并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且通过终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9月8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国道324线蓬中路段外砂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579757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123068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